12月13日,江西省药监局公布江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“克拉霉素分散片”劣药案处罚信息,企业被没收违法所得128120元,罚款384360元,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12480元的行政处罚,具体信息如下:
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,注册资本2.9亿元,主要控股人为仁和药业,属仁和药业子公司,这是新药法自12月1日正式实施后第一家受到处罚的大药企。
据悉,早在10月份,江西药监局就曾发布处罚决定书“(赣)药监罚[2019]20号”:江西制药子公司——江制医药有限责任公司(“江制医药”)因销售劣药“克拉霉素分散片”(批号1804062)被没收违法所得约18.80万元。
而这次江西制药被处罚同样是因为生产销售劣药“克拉霉素分散片”。
据天眼查显示,自2016年以来,江西制药共因生产销售按劣药论处的氨糖美辛肠溶片、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、硫酸亚铁片、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,共被处罚9次,罚没款累计24.76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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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药企 新药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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