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态环境部: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不涉及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

发布时间:2019-09-23 来源:化工邦 阅读:15486

即将进入10月份,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备受瞩目。今年秋冬季还会不会出现大面积停工停产?

       9月20日,生态环境部举行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,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,目前,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~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正在向相关部门、地方、专家等征求意见。

       对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方案,社会普遍关心的是对企业的限停产措施,今年相关措施会有什么变化呢?对此刘友宾介绍,坚决反对“一刀切”,方案中一律没有涉及强制性错峰生产、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,坚决反对“一律关停”“先停再说”等敷衍应对做法,严格依法依规。


       方案不涉及强制性错峰生产等内容

       刘友宾表示,近年来,为了有效应对秋冬季期间的重污染天气,切实改善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,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蓝天,呼吸更多清洁空气,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,开展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。在这几年的实践中,我们积累了应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的有效经验和做法,也取得了明显成效。

       今年秋冬季,我们将继续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,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。攻坚行动总体的思路是继承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,聚焦影响秋冬季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,立足于产业结构、能源结构、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,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,强调标本兼治、综合施策,同时强化组织保障,严格监督执法,确保责任落实,有效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。

       2019-2020年秋冬季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,是按照巩固成果、稳中求进的总要求科学设定的,充分考虑延续性、公平性与可达性。一是考虑上个秋冬季PM2.5浓度值,浓度值高的目标相应高。二是考虑过去两个秋冬季累计下降幅度,降幅小的目标相应高。三是对于去年PM2.5年均浓度达标的城市进行豁免,不设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;对秋冬季PM2.5浓度较低的城市,要求其巩固成果。

       与去年相比,攻坚行动措施的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几方面:

       一是更加强调依法依规。坚决反对“一刀切”,方案中,强制性错峰生产、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一律没有涉及,坚决反对“一律关停”“先停再说”等敷衍应对做法,严格依法依规。最近个别自媒体把秋冬季攻坚行动和停产停工划等号,这是不符合实际的。

       二是更加突出科学施策。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,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。各地根据《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》,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,夯实应急减排措施,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控,达到A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,B级企业适当少采取减排措施。

       三是更加注重因地制宜。分类施策,推动工业企业深度治理,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差别化指导,结合本地产业特征、发展定位等,科学确定治理方案。

       坚决追责“一刀切”等形式主义问题

       刘友宾强调平时不作为、急时“一刀切”是典型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的表现,既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、公信力和合法合规企业正当权益,也危害生态环保工作的正常开展,违背生态环保工作的初心和使命。对此,人民群众深恶痛绝,生态环境部一直以来态度鲜明、坚决反对。

       在环境执法过程中,我们一直强调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,依法办事。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环保“一刀切”问题,我们相继出台多份文件严加防范、严格禁止。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,我们坚持“双查”,既查不作为,也查乱作为,并通报了个别地方“一刀切”典型案例。

       急时“一刀切”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平时不作为。自9月1日起,生态环境部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,重点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、敷衍整改等平时不作为行为,同时坚决纠正一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不分青红皂白的“一刀切”行为。我部9月4日通报的临沂“一刀切”问题,就是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反面典型。我部已要求当地立即整改,汲取教训、举一反三,依纪依法严肃问责。

       下一步,我们将继续紧盯不放“一刀切”等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严肃追责,绝不姑息。同时,我们也将保持定力,坚持严格执法、依法办事,履职尽责,督促平时不作为的地方和部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,从源头上解决急时“一刀切”问题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守法企业的正当权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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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生态环境部 污染 停工 停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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